最近,“逍遥镇胡辣汤”和“潼关肉夹馍”都上了热搜。这不是因为这两个品牌的名气太响,而是因为它们在维权过程中的“吃相”实在太难看。
不少经营了十几年“逍遥镇胡辣汤”的商贩,突然被河南省西华县胡辣汤协会起诉侵犯“逍遥镇”商标权;无独有偶,河南郑州、洛阳等地的商户老板反映,他们带“潼关”字样的小吃店被指涉嫌侵权。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要求他们赔偿3至5万元不等,要想继续使用“潼关肉夹馍”这个商标,还需缴纳99800元。
维权,本是正当权利;索要赔偿,按照法律行事便是。那么,网友们的吐槽,究竟从何而来?不少网友认为,行业协会注册相关商标后,故意“放羊”多年,等到品牌商标名气渐大,再“收割”。当然,维权在任何时间都是成立的。但真正的问题在于,这些所谓的维权行动本身就站不住脚。比如,潼关由于含有地名,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。正如专业人士介绍,若商标使用人在注册商标之前就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商标,那么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范围内继续使用。更让广大网友和商户感到不解的是,如今闹得沸沸扬扬的法律纠纷,到底是为了壮大品牌效应,还是出于某种无法言说的目的?所谓行业协会的作用,理当是把相关品牌做大做强。要达到这一目标,就得让更多品牌下的商家获得更多发展的空间。可现在的情况是,不管是“逍遥镇胡辣汤”还是“潼关肉夹馍”,都把矛头指向了众多中小商家。它们本身就并不财大气粗,还被索要巨额赔偿,显然会对正常经营造成负面的影响。如果众多商家不得不陷入“凋敝”的状况,试问,相关品牌的“发扬光大”又从何谈起?进而言之,这一场看似热闹的舆论风波过去之后,相关品牌的价值,到底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?“逍遥镇胡辣汤”也好,“潼关肉夹馍”也罢,都不仅是一个普通的商标,也蕴含着中国传统美食的文化意义。它不光属于某个地方,更不属于某一个行业协会,身处这场风波中的当事人恐怕已经遗忘,这些商标本身还包含着无可置疑的公益性质。11月21日晚,西华县胡辣汤产业发展的主管部门、西华县胡辣汤产业发展中心发布通报,称“已责令‘逍遥镇胡辣汤协会’暂停目前正在开展的工作。”有关部门的迅速介入,有利于纠纷的解决,值得点赞。不过,真正的问题尚未得到解决。广大商户迫切想知道的是,在今后的发展中,相关行业协会到底会扮演什么样的角色?很多网友已经指出,不搞垄断、遍布于祖国大江南北的“扬州炒饭”,或许才是最值得学习的榜样。